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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甘肃省 2018 年普通高等学校 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
甘招委发〔2018〕23 号
各普通高等学校:
根据《教育部关于做好 2018 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》 (教学〔2018〕2 号)文件要求,为深入推进高校考试招生改革, 提高人才选拔水平,确保我省 2018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 作公平、公开、公正和安全有序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填报志愿时间
2018 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实行高考成绩公布后通过网上 2 填报志愿。
第一次填报:6 月 25 日 20:00 至 6 月 27 日 20:00。
本科提前批 A 段:特殊类(有体检、面试等特殊要求的国 家专项)
B 段:国家专项(部属及省外院校)
C 段:国家专项(省属院校)
D 段:地方高校专项
E 段:精准扶贫专项
F 段:革命老区专项
G 段:民族专项(本科)
本科一批H 段:自主选拔(含高校专项、自主招生、高 水平艺术团等)
I 段:普通类及民族班等
J 段:其他类
本科二批 K 段:普通类、民族班
L 段:其他类 (含中职生本科批(二本以上院 校))
高职(专科)批 P 段:特殊类(农村医疗专项(专科),公 安、省列少数民族 紧缺人才培养专 项(专科)及精准扶贫专项(专科)、 单独招生的残障生(不参加高考)
Q 段:直招士官
体育、艺术类本科一批 T 段、U 段、V 段 3
体育、艺术类本科二批 W 段
第二次填报:8 月 4 日 20:00 至 8 月 6 日 14:00。
本科三批 M 段:普通类及民族班等
N 段:其他类(含中职生本科批(三本院校))
高职(专科)批 R 段:高职(专科)普通类、民族班
S 段:高职(专科)批其他类(含中职生高 职(专科)院校) 体育、艺术类高职(专科)批 X 段
二、录取批次与时间安排
(一)志愿设置
1.普通文理类
实施平行志愿的本科提前批(B 段、D 段、E 段、F 段)、本 科一批(I 段)、本科二批(K 段)、本科三批(M 段)和高职(专 科)批(Q 段、R 段)设置“A、B、C、D、E、F”6 个平行志愿。每 个院校志愿设置 6 个专业选项和 1 个专业调剂选项。
不实行平行志愿的段(A 段、C 段、G 段、J 段、L 段、N 段、 P 段、S 段)实行“1+1”顺序志愿(1 个第一志愿和 1 个第二志 愿,下同)。每个院校志愿设置 6 个专业选项和 1 个专业调剂选 项。
本科一批自主选拔招生段(H 段)设置一个院校志愿,设置 6 个专业选项和 1 个专业调剂选项。
2.体育、艺术类
本科一批(U 段)、本科二批(W 段)、高职(专科)批(X 4 段)设置“A、B、C、D、E、F、G、H、I”9 个平行志愿,每个 院校志愿设置 6 个专业选项和 1 个专业调剂选项。
本科一批(T 段、V 段)设置“1+1”顺序志愿,每个院校 志愿设置 6 个专业选项和 1 个专业调剂选项。
(二)本科提前批
A 段:军队、公安、武警、司法等文理类,免费师范,免费 医学定向,高水平运动队、运动训练、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, 香港中文大学等,行业定向及有特殊要求的国家专项计划等特 殊类型的招生。
B 段:部属(含兰州大学、西北民族大学)及省外院校国家 专项计划,按照院校层次分别执行一本线和二本线院校在 7 月 10 日-11 日录取。
C 段:国家专项(省属院校),计划分解到 58 个贫困县(市、 区)在 7 月 12 日-14 日录取。
D 段:地方专项、E 段:精准扶贫专项、F 段:革命老区专 项院校在 7 月 14 日-16 日录取;G 段:省列少数民族紧缺人才 培养专项(本科)在 7 月 17 日录取。
(三)本科一批
H 段: 自主选拔招生(含自主招生、高校专项、高水平艺术 团等)院校在 7 月 20 日录取。
I 段:普通类及民族班;J 段其他类(预科、民语类、定向、 援藏定向等)院校在 7 月 17 日-25 日录取。
7 月 18 日,I 段第一次交互修改投档比例。
7 月 19 日,I 段第二次交互修改投档比例。
7 月 21 日-23 日,I 段和 J 段平行志愿或“1+1”顺序志愿 录取。
7 月 24 日-25 日,I 段和 J 段征集志愿录取。
(四)本科二批
K 段:普通院校文理类、民族班。L 段:其他类 (预科、民 语类、定向、中职对口招生(二本以上院校)等)院校在 7 月 26 日-8 月 4 日录取。
7 月 26 日,K 段第一次交互修改投档比例。
7 月 27 日,K 段第二次交互修改投档比例。
7 月 28 日- 29 日,K 段和 L 段平行志愿或“1+1”顺序志愿 录取。
7 月 30 日-8 月 1 日,K 段和 L 段第一次征集志愿录取;8 月 2 日-4 日,K 段和 L 段第二次征集志愿录取。
(五)本科三批
M 段:普通类及民族班、N 段:其他类(预科、民语类、中 职生本科(三本院校)等)院校在 8 月 7 日-11 日录取。
8 月 7 日,M 段交互修改投档比例。
8 月 8 日-9 日,M 段和 N 段平行志愿或“1+1”顺序志愿录 取。
8 月 10 日-11 日,M 段和 N 段征集志愿录取。
(六)高职(专科)批
P 段:农村医疗定向、公安、省列少数民族紧缺人才培养专 6 项(专科)、精准扶贫专项(专科)及残障生单招(不参加高考)、 Q 段:直招士官等在 8 月 12 日-13 日平行志愿或“1+1”顺序志 愿录取。8 月 14 日,P 段和 Q 段征集志愿录取。
R 段:高职(专科)普通类、民族班在 8 月 15 日-26 日录 取。
8 月 15 日-16 日,R 段交互,修改投档比例。
8 月 17 日-18 日,R 段平行志愿录取。
8 月 21 日-22 日,R 段第一次征集志愿录取。
8 月 24 日 15 时-25 日 20 时,R 段第二次征集志愿录取。
S 段:中职对口招生、单独测试和综合评价录取等 8 月 19 日-20 日“1+1”顺序志愿录取。22 日-26 日征集志愿录取。
(七)体育艺术类本科一批
T 段: 使用校考成绩的独立设置艺术高校、经教育部批准参 照独立设置艺术高校管理的普通高校和教育部直属普通高校的 艺术类本科专业;使用音乐学(器乐)统考成绩且按照乐器种类 招生的二本及以上高校本科专业等在 7 月 6 日-9 日 “1+1”顺序 志愿录取。7 月 16 日-17 日征集志愿录取。
U 段:省属体育、艺术类本科一批高校及使用我省体育、艺 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外体育、艺术类本科一 批高校的体育、艺术类本科专业在 7 月 10 日开始模拟。
7 月 10 日交互修改投档比例 7 月 10 日-12 日平行志愿录取。
7 月 17 日-18 日征集志愿录取。
V 段:除 T 段和 U 段普通高校外的其他艺术类本科一批高校 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在 7 月 13 日-15 日“1+1”顺序志愿录取。7 月 18 日-19 日征集志愿录取。
(八)体育、艺术类本科二批
W 段:体育、艺术类使用统考成绩的三本院校(民办及独立 院校)在 7 月 27-8 月 1 日平行志愿录取。
7 月 26 日交互,修改投档比例 7 月 27-29 日平行志愿录取。
7 月 31 日-8 月 1 日征集志愿录取。
(九)体育艺术类高职(专业)批
X 段:体育、艺术类使用统考成绩的高职(专科)院校在 8 月 13 日-14 日“1+1”顺序志愿录取。
8 月 12 日交互,修改投档比例
8 月 13 日-14 日平行志愿录取。
8 月 15 日征集志愿录取。
凡在我省有招生任务的院校,均按我省安排的录取批次与 录取时间参加录取。各院校如对调阅考生电子档案比例有特殊 要求的,须在各批次录取前一天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,传真至 计划管理组。
招生院校必须在规定的时间进行网上录取系统登录测试, 上下载录取信息,尽快完成审阅档案任务。对超过时间或不按 规定完成相关工作环节的高校,省教育考试院指定专人沟通联 系,对无故拒绝联系或故意拖延时间的高校,省教育考试院根 8 据所发出的考生电子档案,按计划数及录取规则从高分到低分 顺序设置考生电子档案为预录取状态,同时书面通知学校,并 将情况上报教育部备案。
三、征集志愿有关事宜
普通高校平行志愿或“1+1”顺序志愿投档录取后,省教育 考试院将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在网上向社会公布(包括专业和缺 额数),符合条件的考生重新填报志愿参加录取。征集的志愿仍 按照平行志愿或“1+1”顺序志愿模式,按计划 100%比例投放考 生电子档案,由学校审查录取。体育艺术类专业征集志愿投档 按照《关于做好 2018 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体育、艺术类专业 招生工作的通知》(甘招委发〔2018〕8 号)文件执行。
参加征集志愿录取的学校,对剩余招生计划公布有特殊要 求的,必须在平行志愿或“1+1”顺序志愿提交录取结果后立即 以书面形式将要求传真至计划管理组,截止时间为当日 15 时前。
(一)征集志愿的批次
除本科提前批次(C 段、G 段)、本科一批(H 段)等两个批 次中 3 个段不实行征集志愿外,其他批次其他段均实施征集志 愿。
(二)征集志愿的次数及征集范围
1.本科提前批
A 段(征集 1 次):征集控制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。 B 段、D 段、E 段、F 段(征集 1 次):征集控制线上未被录 取和线下 20 分(含 20 分,下同)以内的考生。F 段录取结束后, 9 B 段、D 段、E 段、F 段同时征集一次。
2.本科一批
I 段和 J 段同步征集 1 次,分段录取。I 段征集控制线上未 被录取和线下 20 分以内的考生,其中 I 段中省内院校民族班征 集相应批次控制线下 40 分内的考生(含 40 分,下同);J 段征 集后如生源不足,按规定按征集后的志愿适当降分。
3.本科二批
K 段和 L 段同步征集,征集 2 次,分段录取。K 段第一次征 集控制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,第二次征集控制线上未被录取和 线下 20 分以内的考生,省属民族院校征集相应批次控制线下 40 分内的考生。L 段第一次征集控制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,第二次 按规定按志愿降分投档。
4.本科三批
M 段和 N 段同步征集 1 次,M 段征集参照线上未被录取和线 下 30 分以内的考生。N 段征集后如生源不足,按规定按志愿降 分投档。
5.高职(专科)批
P、Q 段面向参照分数线上未被录取且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 征集一次。
R 段和 S 段同步征集,征集 2 次,分段录取。征集参照分数 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。其中 S 段中的中职生第一次征集后,如 生源不足,可按相关规定在第二次征集时适当降分,降分幅度 不超过 20 分。
6.体育、艺术类专业
体育、艺术类各批次均实行征集志愿,征集 1 次,征集志 愿设置与首次填报志愿相同,征集志愿的具体实施办法按体育 艺术类录取工作相关文件规定执行。
(1)体育类
体育类本科一批线上(文化分数线和专业分数线,下同) 未被录取的考生;体育类本科二批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;体育 类高职(专科)批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。
(2)艺术类
艺术类本科一批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,其中校考为报考院 校专业课合格、文化课上线且未被录取的考生;艺术类本科二 批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;艺术类高职(专科)批线上未被录取 的考生。
7.中职生
中职生参加对应批次征集志愿,中职生本科(二本以上院 校):与本科二批普通类两次征集同步进行;中职生本科(三本 院校):与本科三批普通类一次征集同步进行;中职生高职(专 科)批:与高职(专科)批普通类两次征集同步进行。
(三)征集志愿的设置及投档形式
1.征集志愿的设置
征集志愿的志愿设置与各批次各段首次填报志愿相同。
2.征集志愿的投档模式
第一次征集志愿后,原填报志愿作废,第二次征集后第一 次征集的志愿作废,录取程序将按最新征集的志愿投档。
本科一批 I 段、J 段、本科二批 K 段、L 段、本科三批 M 段、 N 段、高职(专科)批 R 段、S 段征集志愿的投档模式与原填报 志愿投档模式相同,每批次两段录取结束后同时征集,先投放 普通类及民族班段征集志愿,再投放其他类段征集志愿。
(四)征集志愿的时间安排
征集批次 | 征集志愿填报时间 |
提前批次 A 段征集 | 7 月 8 日 20:00—7 月 9 日 8:00 |
提前批次 B、D、E、F 段、体育、艺术类 T、 U、V 段(二本以上院校) | 7 月 15 日 20:00-7 月 16 日 8:00 |
本科一批 I、J 段征集 | 7 月 23 日 20:00—7 月 24 日 8:00 |
本科二批 K、L 段第一次征集 体育艺术类本科二批 W 段(三本院校) | 7 月 30 日 20:00—7 月 31 日 8:00 |
本科二批 K、L 段第二次征集 | 8 月 2 日 20:00—8 月 3 日 8:00 |
本科三批 M、N 段征集 | 8 月 9 日 20:00—8 月 10 日 8:00 |
高职(专科)批 P、Q 段征集 体育、艺术类高职(专科)批 X 段 | 8 月 14 日 20:00—8 月 15 日 8:00 |
高职(专科)批 R、S 段第一次征集 | 8 月 20 日 20:00—8 月 21 日 8:00 |
高职(专科)批 R、S 段第二次征集 | 8 月 23 日 20:00—8 月 24 日 8:00 |
四、录取工作组织机构及联系方式
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招委会的领导下,由省教育考 12 试院具体组织实施,实行“学校负责、招办监督”的原则。录 取期间,成立 2018 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, 实行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相结合,对招生录取的重大、特殊问 题集体研究决定。成立 2018 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纪检监 察组,检查录取院校及工作人员执行招生纪律的情况,处理各类 违纪舞弊事件。
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管理组、信息网络组、计划管理 与信息交互组、单招组、录取检查组、信访监察组。
录取期间工作时间为:上午:8:00-12:00,下午:2:30-6:00, 晚上:7:30-9:00。
(一)综合管理组
1.秘书宣传组
职责:安排录取期间的各种会议;起草各批次调档通知; 发放有关工作通知和资料;按照省考试院领导的要求协调和处 理有关工作;审核、签章录取新生名册;负责录取工作中的宣 传及新闻发布工作。
传真电话:0931-7760160;联系电话:7760163
2.后勤保障组
职责:安排录取工作人员及招生院校联络员的食宿及后勤 保障有关事宜;负责录取现场的封闭管理,办理录取工作证件; 处理录取过程中的突发事件,做好录取场地的安全保卫工作。
联系电话:0931-7768179
(二)信息网络组
1.信息技术组
职责:通过电信网、教育网联通各远程录取的高校,进行 网络用户身份确认;及时对考生电子档案进行发送、接收;保 障数据的可靠和准确以及核心数据库的正常运行;适时进行数 据备份;为计划、单招、录检等各组按时按规定提供各种技术 支撑;完成大平行及批量投档工作。按照规定程序,经批准对 错误数据进行更正。
传真电话:0931-7762670 ;联系电话: 7762671
2.网络技术组
职责:负责远程用户的 24 小时值班监控,管理与维护录取 现场的计算机网络系统;负责计算机和网络安全防护;及时排 除网络故障和解决意外事故,保证网络系统的正常运行。
联系电话:0931-7762676
(三)计划管理与信息交互组
职责:负责核对学校招生计划;负责与高校信息交互,确 定高校调档比例;依据调档比例,调整高校招生计划;审核学 校计划完成情况;统计和公布征集志愿计划;负责提供各类数 据统计报表;负责打印新生录取名册,将审核签章后的新生名 册邮寄至录取院校。
传真电话:0931-7765845
联系电话:7765846,7765850,7765854,7765856,7765646, 7765653,7765657,7765661,7765665,7765672,7765764, 7765768,7765769,7765875,7765878,7765902,7765905
(四)单招组
职责:负责体育、艺术、保送生、高水平艺术团、自主招 生、高水平运动队、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、运动训练、港澳招 生和直招士官生、民航招飞、司法警察等特殊类型招生录取事 宜。
传真电话:0931-7768035(传真)
联系电话:7768045,7768052,7768057,7768079 ,7768087, 7767218,7767476
(五)录取检查组
职责:负责审查学校录取与退档考生是否合理,对学校不 合理退档应及时提交学校复议;督促招生院校按时下载审阅考 生电子档案和按时提交录取结果;审查院校录取新生名册并办 理签字手续。协助招生院校执行体检指导意见。 有关录检事宜,请高校与录检组联系。
传真电话:0931-7763319
联系电话:7763320,7763241,7763325,7763245,7763326, 7763248,7763328,7763258,7763330,7763260,7763261, 7763263,7763315,7763371,7763317,7762695,7762679, 7762680,7762682,7762684,7762692,7762946,7761067, 7762667, 7762652
(六)信访监察组
1.纪检监察组
职责:对招生考试机构和高校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检查。强化高校招生录取工作责任制,对招生录取过程中出现 的违规行为,启动相关调查处理和问责程序,依纪依法追究当 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。
联系电话:0931-7704366
2.信访接待组
职责:在省教育考试院服务大厅接待考生来信来访,及时公布 录取结果,联系录取点并处理日常有关工作。及时传递信件、报纸。
传真电话:0931-8440891;
联系电话:0931-8440683 0931-8614018(省教育厅机关党委(机关纪委))
五、其他事宜
(一)招生学校要加强对网络、招生信息的管理,确保远 程网上录取工作安全畅通,招生信息安全准确。
(二)当院校无法登陆甘肃省教育考试院服务器时,请与 网络组联系。(2018 年甘肃省教育考试院远程录取各服务器 IP 地址详见附件 1)
(三)远程录取院校的录取新生名册由省教育考试院以机 要或特快专递形式邮寄各招生院校,各院校凭省教育考试院审 核签章的录取新生名册发出录取通知书并办理新生入学注册等 16 手续,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到县(市、区)招办领取考生档案, 入学报到时,交录取学校。
(四)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照顾政策规定、录取批次 安排、录取工作日程详见附件 2、3、4。
(五)甘肃省各批次各科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在甘肃省 教育考试院网页(http://www.ganseea.cn)上公布。
(六)各普通高校的录取用户名、登陆密码等资料将通过 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网上核对系统下发(网址见附 件)。录取用户名和登陆密码要专人保管,严禁泄密。院校端及 信息的咨询由信息技术组负责;安全端及网络的咨询由网络技 术组负责。
(七)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录取地点设在甘肃省委党 校读书楼(兰州市安宁区健宁路 199 号)。
六、关于招生录取费用
根据《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大中专 院校招生报名考试费等收费标准的批复》(甘发改收费〔2010〕 1915 号)规定,招生录取费为 80 元/人,2018 年在甘肃省有招 生任务的省内外高校,录取工作结束后请按照录取人数及时交 纳录取费用。为保证票据按时开具,请备注交款单位及交款项 目。
账户名称:甘肃省教育考试院
帐 号: 2703 0006 2920 0114 115
开 户 行: 工行兰州金城支行
联 系 人:王 瑱(开具发票)0931-8583251
王高尚(录取名册)0931-8440892
附件:1.2018 年甘肃省教育考试院远程录取各服务器 IP 地址
2.2018 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照顾政策规定
3.2018 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批次安排
4.2018 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日程表
5.2018 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各类各批次分数线
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
2018 年 6 月 29 日